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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单梁/双梁起重机操作规程 辽宁单梁/双梁起重机操作需要注意什么

一、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

 

1.辽宁双梁起重机工作前

a.对制动器、吊钩、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,发现异常现象,应予排除。

b.辽宁双梁起重机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,才可以闭合主电源。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,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。

 

2.工作中

a.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(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),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.5米后,重新将重物放下,检查制动器性能,确认可靠后,再进行正常作业。

b.辽宁双梁起重机操作者在作业中,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。 ①起升、降落重物;开动大、小车行驶时。 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,要连续鸣铃报警;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。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。

c.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。

d.辽宁双梁起重机工作中突然断电时,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。

e.起重机大、小车在正常作业中,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;变换大、小车运动方向时,必须将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,方能反向开车。

f.辽宁双梁起重机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,在主、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,主、副钩必须单独作业,以免两钩相撞。

g.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;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。

h.辽宁双梁起重机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,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。

i.严格执行“十不吊”的制度:

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;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;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;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;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;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;⑦歪拉斜挂不吊;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;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;⑩带棱角块口物件、未垫好不吊;

j.如发现异常,立即停机,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。

 

3.工作后

a.辽宁双梁起重机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,大车、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,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;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,切断电源。

b.进行日常维护保养。 

c. 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
 

二、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

 

1.辽宁单梁起重机工作前

a.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、司机接班开车前,应对吊钩、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,发现异常情况,应予以排除。

b.辽宁单梁起重机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,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,发现异常情况,应予以排除。

c.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,才可以闭合主电源。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,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。

 

2.工作中

a.辽宁单梁起重机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(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),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.5米后,重新将重物放下,检查制动器性能,确认可靠后,再进行正常作业。 

b.严格执行“十不吊”的制度:

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;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;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;

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;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;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;⑦歪拉斜挂不吊;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;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;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、未垫好不吊;

c.发现异常,立即停机,切断电源,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。

 

3.工作后

a.辽宁单梁起重机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,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,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;拉下刀闸,切断电源。

b.进行日常维护保养。

c.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
 

三、龙门/半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

 

1.辽宁门式起重机工作前

a.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制动器、吊钩、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,发现异常情况,应予以排除。

b.松开夹轨器。

 

2.工作中

a.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(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),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.5米后,重新将重物放下,以检查制动器性能,确认可靠后,再进行正常作业。

b.操作者在作业中,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。 ①起升、降落重物;开动大、小车行驶时。②视线不清楚时,起重机行使、通过,要连续鸣铃报警;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;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。

c.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。

d.工作中突然断电时,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。

e.起重机龙门架、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,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;变换大、小车运动方向时,必须将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,方能反向开车。

f.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,在主、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,主、副钩必须单独作业,以免两钩相撞。

g.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;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,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。

h.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,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。

i.严格执行“十不吊”的制度:

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;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;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;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; ⑤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;⑥歪拉斜挂不吊;⑦ 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; ⑧ 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; ⑨ 带棱角块口物件、未垫好不吊;⑩ 干部违章指挥不吊;

j.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。

k.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,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。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,一般应停止工作,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。

 

3.工作后

a.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,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,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;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,切断电源,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。

b.进行日常维护保养。

c.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
 

以上辽宁单梁/双梁起重机操作规程 辽宁单梁/双梁起重机操作需要注意什么是否对您有帮助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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